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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北京时间2023/10/15
最新版本修订日期:北京时间2024/2/19
2.2 发货及到货“ 14 点揽收及时达成” 指买家完成订单付款后, 在 JIT 揽收范围内的商家通过在商家工作台预约上门揽收进行发货(“ JIT 上门揽收”),以订单付款时间 14:00 为节点预约上门揽收的时间。包括下述两种情况: (1)买家付款时间在付款当天北京时间 14点(不含14:00)前的订单,商家应该在 当天15:00前(不含15:00)在系统上前完成预约揽收并准备好足量准确的商品以便司机在当天23:59前上门揽收并完成扫描(以司机扫描时间为准);或(2)买家付款时间在付款当天北京时间 14点(含14:00)后到23:59的订单,商家应该在付款 第二天15点前(不含15:00)在系统上完成预约揽收并准备好足量准确的商品以便司机会在当天23:59前上门揽收并完成扫描(以司机扫描时间为准)。 “足量准确的商品” 是指商家应按照交易订单确定的商品及数量进行商品打包并贴好对应标签。 “自寄48小时达成” 指买家完成订单付款后,商家使用自寄方式发货并在买家付款后48小时内(含48小时)按时及足量地将商品配送至速卖通指定仓库且完成到货登记(以系统到货登记时间为准)。 “异常件” 指商家通过JIT上门揽收或自寄方式发出但因条码贴错,漏贴,无法识别,条码破损,发错、发少,质量问题等各种原因而无法正常入仓的商品。
3. JIT(即时发货)违规处理3.1 JIT订单管理规则3.1.1 通过JIT上门揽收发货的商品,商家应按照下述标准操作,否则将被判定揽收不及时:(1)买家付款时间在付款当天北京时间14点(不含14:00)前的订单,商家应该在当天15:00前(不含15:00)在系统上前完成预约揽收并准备好足量准确的商品,司机会在当天23:59前上门揽收并完成扫描(以司机扫描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揽收不及时; (2)买家付款时间在付款当天北京时间14点(含14:00)后到23:59的订单,商家应该在付款第二天15点前(不含15:00)在系统上完成预约揽收并准备好足量准确的商品,司机会在当天23:59前上门揽收并完成扫描(以司机扫描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揽收不及时; (3)商家按照上述(1)和(2)的要求完成上门揽收预约后,商家应在司机上门揽收前准备好足量准确商品,如司机按照预约时间上门后发现商品数量不对、标签未打印或其他商家未准备足量准确商品的情况的,视为揽收不及时,将按照下述标准在第3.1.4条规定的处罚上限范围内进行处罚: 如被判定揽收不及时,将按照下述标准在第3.1.4条规定的处罚上限范围内进行处罚: (1)从应该完成揽收当天24:00开始计算, 超时48小时(含48小时)内的,处以1倍商品价的处罚; (2)从应该完成揽收当天24:00开始计算, 超时48小时以上的,处以2倍商品价的处罚。 注:商品价格是由商品加入半托管时商家提报的不含预估物流服务费的价格。 3.1.2 通过自寄方式发货的商品:商家应保证商品自寄48小时达成,即商家应在买家付款后48小时内 (含48小时) 按时及足量地将商品配送至速卖通指定仓库且完成到货登记(以系统到货登记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寄未达成,将按照下述标准在第3.1.4条规定的处罚上限范围内进行处罚: (1)逾期超过48小时但不超过96小时(含96小时)的,处以1倍商品价的处罚; (2)逾期超过96小时的,处以2倍商品价的处罚。 上述JIT商品揽收不及时及自寄未达成的情况合称JIT订单违规。 商品价格是由商品加入半托管时商家提报的不含预估物流服务费的价格。 3.1.3 异常件入库失败且逾期的商品:商家通过 JIT 上门揽收或自寄方式发货出现异常件导致入库失败且逾期的,均视为违规,按照上述相应处罚处理,除非后续商品正常入库且回刷揽收或自寄到货登记时间确认未逾期的,则处罚撤销不执行。 3.1.4 处罚上限:罚扣1倍商品价的场景,若单商品价超过30元或5美金,该商品JIT订单违规处罚上限为30元或5美金(与商品报价币种一致),如一个订单下购买多(N)件商品,则该订单的处罚上限为30N元或5N美金;罚扣2倍商品价的场景,若单商品价超过30元或5美金,该商品JIT订单违规处罚上限为60元或10美金(与商品报价币种一致),如一个订单下购买多(N)件商品,则该订单的处罚上限为60N元或10N美金。且每笔订单处罚总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150美金。 3.1.5 申诉及举证:JIT 超时违规处罚单将在违规的第 8 天同步到商家; JIT超时如商家对JIT订单违规有异议的,商家应在系统显示JIT订单违规信息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线上发起申诉并按照要求提交举证材料,否则超时视为商家确认JIT订单违规。如涉及到补交举证材料的场景,商家应在收到通知后 7 个自然日内补交举证材料,否则视为无材料补交放弃申诉及举证。申诉成功的,JIT订单违规处罚将自动撤销不再执行,申诉失败的,处罚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每笔JIT订单违规商家仅有一次申诉机会。 3.1.6 商家确认违规或申诉不成立的情况:商家确认违规或申诉不成立后,对应的处罚金额将从商家国际支付宝账户款中进行扣罚,直至扣足为止。 3.2 JIT商品及JIT店铺考核管理规则速卖通针对JIT商品按周(每7个自然日,下称“考核周期”)进行14点揽收及时达成率,自寄48小时达成率及异常件次数(“考核指标”)的数据统计及考核,若不满足下述考核指标要求,则视为该考核周期下考核不通过,届时将对商品采取下述对应管理措施。具体考核指标、数据及结果将于每周一(以下简称“T“)在商家工作台向商家进行展示,不同考核数据对应的不同指标涉及“T-5”和 "T-1”两种计算口径: · 14点揽收及时达成率/自寄48小时达成率的“T-5”,例子:前一周周三倒推前7天的数据(即“T-5往前7天”); · 商品SKU售罄比例的“T-1”,例子:前一周周日倒推前7天的数据(即“T-1往前7天”); 考核指标计算口径如下:
3.2.1 JIT商品考核及下架管理规则
在考核周期内,速卖通将对商家的每个JIT商品按照14点揽收及时达成率、自寄48小时达成率、异常件数进行考核及管理,具体如下: 3.3 JIT商品件重尺管理规则本规则以商品的最小可售单位做对应要求,根据其最小可售单位的件重尺填写,该最小可售单位以下简称“SKU”。 3.3.1 件重尺填写要求:3.3.1.1 发布SKU时,商家需在编辑商品、货品SKU基础信息区域如实且准确地填写对应SKU(含销售包装,即贴货品条码的包装)的件重尺信息;如是可折叠,请按对应SKU(含销售包装,即贴货品条码的包装)可折叠后的尺寸填写。 3.3.1.2 填写件重尺信息时,商家应按照SKU实际的销售包装重量、销售包装的长、宽、高进行SKU件重尺数据维护,确保如实、准确填写,当SKU因更换批次、包装等导致件重尺变更的,请务必及时更新该SKU系统件重尺数据。 3.3.2 件重尺偏轻处罚:如商家填写的SKU(含销售包装,即贴货品条码的包装)重量小于仓库抽检实际称重的重量,且差异大于下述对应差异阈值的, 速卖通将按照下述标准进行处罚 , 并且 追回北京时间2月25日后该SKU历史半托管订单因件重尺差异带来的运费差额。 3.3.2.1 处罚标准: 如商家填写的SKU(含销售包装,即贴货品条码的包装)重量小于实际仓库抽检称重的重量,且差异大于下述对应差异阈值的, 速卖通将按照下述标准进行处罚:
· 上述罚款金额单位“单”指的是处罚单,一个SKU会生成一张处罚单; · 涉及罚款金额的币种以商家对应商品价报价币种为准,如商家报价用的是人民币,对应罚款按人民币做罚款结算。 3.3.2.2 运费追回: 如商家填写的SKU(含销售包装,即贴货品条码的包装)重量小于实际仓库抽检称重重量,且命中件重尺处罚规则,则平台将会在处罚单外, 额外追回 该SKU在北京时间2月25日0:00至实际仓库抽检称重系统回传时间点之间的半托管订单对应的商家填写SKU件重尺与实际仓库抽检称重重量差异带来的 物流运费差额 。 3.3.2.3 申诉: 件重尺偏轻处罚对应SKU品明细及处罚金额会在SKU入库抽检称重后商家进行展示;如商家对件重尺偏轻处罚有异议的,商家应在系统显示处罚信息之日起 7个自然日 内线上发起申诉并按照要求提交举证材料,否则 超时视为商家确认并接受处罚结果 。申诉成功的,件重尺偏轻处罚及运费追回将自动撤销不再执行,申诉失败的,处罚及运费追回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每笔件重尺偏轻处罚商家仅有一次申诉机会。如7个自然日内有异议,可在后台提起申诉。超过7个自然日未发起申诉的系统将判定为商家认可速卖通的件重尺处罚处理结果。 · 申诉路径: 店铺->半托管->销售管理->纠纷管理->JIT件重尺纠纷 · 申诉资料: SKU(含销售包装,即贴货品条码的包装)在称上的重量图片/视频; SKU在商家工作台实际填写的商、货品重量截图。 3.3.2.4 商家确认处罚或超时未申诉或申诉不成立后,处罚金额及物流运费差额将从商家国际支付宝账户的货款中进行扣除,如商家账户里的余额不足以抵扣时,速卖通有权从商家保证金中扣除。
全球速卖通 |
2024-02-22 09:20:31